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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森普诉讼案情况通报
分类: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4-02-07 22:34:33

         2011年底,我公司不慎误中森普主要领导所设圈套,被森普诬告,致使公司两年多来陷于被动局面。森普又安排、指使他人广散谣言,企图搞垮我公司。鉴于许多职工关注此事,现将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1.事实真相:森普设套诈骗
        我公司当时不仅不拖欠森普任何款项,反倒是森普至少欠我公司1500万元。
        因为森普起诉我公司的依据是我公司2011年10月11日的错误回复,该回复针对的是森普2011年10月9日的《还款协议明细》来函。但森普9日来函中毫无根据地将2011年1-10月间我公司付给森普的1.75亿元货款仅记成1900万元,恶意漏计1.56亿元之巨。2012年4月6日河北省高院调解时,森普却称已将这1.56亿元划入了2010年底以前的所谓我公司所欠森普货款。但森普自己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2月31日,森普总应收款仅为5600万元,其中可能与我公司相关的至多为5500万元,我公司怎会欠其1.56亿元?显然,森普至少恶意多克扣了我公司1.01亿元,这是最高院法官误判的关键。因此,我公司至少多付了森普1.01亿元-0.86亿元=0.15亿元(时任我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的唐敏飞可能涉案)。亦即森普至少应退还国华1500万元,而不是我公司欠森普8600万元。
        森普欠我公司的钱款应当远不止1500万,估计在1.3亿元以上。因为森普2011年发给我公司的《应收账款询证函》显示,截止2010年底,是森普欠我公司6161万而非我公司欠森普5500万元。
        2.森普动机:企图掩盖贪腐
        他们之所以合谋制造假案,骗取我公司财物,是为了充填他们的贪腐巨坑。
        现已查明,2004年~2010年间,张春林伙同张永胜、戴红军、李锁柱等人,乘他们控制我公司财务和采购系统之机,采用私立账户、虚签合同等手段,侵吞我公司支付给森普的大量设备款。仅2013年9月24日前,张永胜等人即被查出侵吞公款1.5亿元。其中私立账户转走4400万元(商业银行唐山南新道支行,账号051100104003800012123),转入个人账号5300万元,虚签合同转走5300万元。
        例如,唐山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李锁柱自乌海友谊私自收取的1000万元,即属森普诉我公司8600万欠款的账单中所列销售合同中编号为GHXM-200901、金额为9,267,790元的乌海友谊项目。2013年3月25日,李锁柱带领唐山中级法院法官到乌海友谊公司,恐吓诱导该公司老板王万明作伪证,以图永久侵占我公司1000万货款,而李所占用时间、资金均由森普公司承担,涉嫌共同犯罪。
        又如:1月16日上午在河北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我公司诉森普不当得利1.1亿案时,森普当庭提交的反诉证据“247份合同”中,不仅包括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李锁柱非法侵占案涉及的乌海友谊项目,还涉及被张永胜、李锁柱、张春林等人侵贪的众多项目。张永胜等人私自取走这些款项既未上交我公司,也未付给森普,却让森普起诉我公司还款。
        张永胜等人的侵贪事实暴露后,曾多次以手机短信、托人传话、纸质书信等方式威胁国华不要报案,并恐吓说所有牵扯到我公司的犯罪行为均要由法定代表人赵树彦承担,确曾让我公司风声鹤唳。
        3.最新进展:李锁柱已落网
        现在,犯罪嫌疑人李锁柱已经落网,张永胜等不敢回国。森普国有股东的上级“中国轻机集团”纪委已对戴红军等人展开调查;中共唐山市纪委也对唐山中级法院涉案法官进行调查。
        香港《大公报》等媒体非常关注此案,正跟踪报道。
        尽管戴红军等人上蹿下跳、四处活动,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习主席所领导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这些贪腐分子终将难逃法网。
        望我公司广大员工提高警惕,免上森普那些貌似仗义,实则唯利是图的李锁柱等犯罪嫌疑人的当,以防给自己和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附:①询证函、李锁柱《立案决定书》、张春林等《受案回执》;
                ②香港《大公报》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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